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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信阳龙江春天小区A2/A8/C3楼栋延期交房,以及小区不能办不动产权证问题
提交时间 2022-03-15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委书记,市长同志你们好!我与2019年12月7号购买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信合龙江春天小区a2栋,合同于2021年12月31号交房,现延期至2022年5.月1号,可是在此期间小区没几个开工,可能导致5.1号也无法交房,小区已交房楼栋至于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因此希望市领导给予重视处理,现在烂尾楼太多,我们老百姓一辈子的血汗钱,就买了一套房子,老百姓人微言轻无法申诉,希望市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商5月1号前尽快交房!盼复为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3-30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平桥区督查局办理完毕。经查,情况属实。现开发商准备分楼栋办理房屋不动产证,目前已有7栋楼完成了消防、人防、主体等验收工作,加之改造“一户一表”属竣工验收前提条件,公司正在全力推进,计划5月1日前完成,5月30日达到办证条件。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