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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竹竿镇312国道(竹竿派出所至竹竿河大桥段)-交通安全问题
提交时间 2021-09-01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同志: 您好! 竹竿镇312国道(竹竿派出所至竹竿河大桥段)每至逢集8:00-11:30时段,道路两边有众多摆摊谋生的民众,路上行人或骑电动车(二轮、三轮),或步行穿插道路两端。更为紧要的是,在该时段有不少大型挂车东西并行至该路段,来往的小轿车、面包车更是数不胜数。密集无序的行人和众多往返并行的车辆使得该路段的日常交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感谢市领导百忙之中查悉该信件。安全无小事,希望市领导采取合理措施对该问题予以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9-15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由罗山县政府办理完毕。针对312国道竹竿集镇路段摆摊问题,一、将会加大宣传引导,告知过往车辆慢行禁停,确保安全通行,引导摆设摊点及赶集的群众在集镇农贸市场售买货品;二、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组织交警、运管、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在312国道集镇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三、开展志愿服务,组织镇机关干部以志愿者的身份上街参与整治工作。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