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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希望市场监督局维护消费者权益
提交时间 2021-08-15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前不久我朋友在:信阳市浉河区东方京城a区院内服装店买了一件衣服,买后发现是二手劣质的三五产品,找商家退,商家态度恶劣恶言相语还诽谤威胁我,对我造成很大的困扰和精神压力。 我打信阳市12315希望市场监督局能维护我作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他们说过两天回复我,后来回复我说一件裙子小事也不贵让我别放在心上、、、、这样敷衍让我放弃。 希望工商局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不良商家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当事人熊海玲18103764707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8-26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交由浉河区政府办理完毕。

  经现场协调,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服装店退还你购买的服装费120元,所购衣服退还。区市场监管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信阳市浉河区兔叽家的裙裙服装店针对商品存在瑕疵问题限期进行改正。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