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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盗窃国家资源举报信
提交时间 2018-10-21
来信内容 关于潢川县上油岗耿协河,王久印破坏耕地 非法盗卖国家资源的举报信 举报人:潢川县上油岗宋寨村 大台,阮营全体村民 被举报人: 王久印,上油岗中学副校长(不上班的公职教师) 耿协合,上油岗万岗头人(自称高级村民) 盗窃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上油岗乡宋寨村大台村民二组,阮营组河滩附近 举报事实:靠近宋寨村大台队沿河附近 2016年为耿协合开办的沙场,然后非法卖给王久印,王久印系公职人员,之前在上油岗四个台买了几个沙场非法获利数百万人民币,公职人员不允许参与经营活动,望领导待查。因信阳市六月份河沙开始管理取缔沙场,沙场被政府回购,沙被政府拉走。剩余部分沙土用于回填因河沙开采导致的农田水土流失问题。暂时搁置在我村土地上。 我村两群众代表因为: 1:沙场老板从2016年采沙开始租赁我村土地只有第一年给了租金,2017年2018年两年未交纳租金,多次交涉未果。 2:因为村里有两条路与县道交接处一直没修,交接处落差50cm,造成村民生产,生活十分不方便,多次要求耿协合,王久印修补未果。 两名群众代表把剩余在我村土地上的沙卖了11车。用于补偿土地租金,毁坏青苗的损失,同时为村里把两条路交接处修好,便于百姓生产,生活(路已于8月26日修好)。 耿协合,王久印到上油岗派出所举报说两群众代表盗窃他的河沙(其实河沙已被政府回购),上油岗派出所长站在耿协合,王久印一边,以所谓的盗窃罪强行抓捕了两位村民,并刑事拘留。 就这样,从2018年8月30日起王久印,耿协合等人丝毫不顾信阳市政府采砂禁令,光明正大的利用铲车,挖掘机白天开采,夜间22:00—5:00组织车辆盗窃河沙,一直持续到9月15日。因为盗窃河沙导至我村村民马建海,王守地所种的十几亩油菜被毁,大面积河岸崩塌。群众多次拨打110,派出所不是出警缓慢就是随意放走沙车。 派出所所长李胜银,当面威协群众说:这沙是王久印的,再阻挡他卖沙就再抓几个人。还说:你们村民不要再打110了,别再告了,你们是告不赢的。派出所所长李胜银告诉耿协和说:“把他们俩逮走了,就没有人敢拦你们车了,你们快把沙拉走卖完”。 耿协合,王久印一伙仗着有权有势,直到现在当地执法机关没有扣查过一辆车,没有阻拦一次盗沙! 如此执法,难道法律只是针对老百姓制定的吗?当地有钱,有权的上油岗中学副校长王久印,耿协合,盗窃国家盗源没罪? 村民代表为了讨回租金,为了青苗被毁,为了给村里修路,卖点沙就有罪吗?还被他们一伙以所谓的盗窃罪定论,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还唆使耿协合成了原告,问各级政府领导这样合法吗?(王久印本人不能出面,因为国家有规定,公职人员不能参与经营活动) 就在打黑办还在调查时黑恶势力头目耿协和又在2018年10月11日晚上7点半左右带领多名打手,分别乘坐三辆轿车,后面跟随挖掘机,铲车,沙车又来到上油岗罗井沿沙场偷沙,被村民杨进芝(女),孙克梅(女)发现并阻拦,报警。而耿协和恼羞成怒,对两位女同志大打出手,对杨进芝头部猛打。打手说:给我往死里打!另一个打手说:咱们今个打20万块钱的!结果致使杨昏迷不醒,现正在人民医院抢救。 其气焰之嚣张,情节之恶劣,实属于典型的黑恶势力! 耿在10月10日夜里九点,也进行了猖狂的偷沙活动,报警后上油岗派出所出警并制止。 我们全村村民强烈要求政府为民做主,还老百姓公道,对王久印,耿协合这类有钱,有势的公职人员予以严励打击,还老百姓公道。 如果因为我们老百姓无知,造成违法行为,我村村民愿集体交纳罚金,并要求政府领导释放无辜群众代表。 我们有开采及盗卖河砂的录像,车牌号,耕地毁坏情况的录像。 以上陈诉句句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村民签字如下: (有全体村民签字纸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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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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