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异地门诊慢性病无法直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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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11-19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母亲是河南信阳市人,市直医保,我长期在成都工作居住,近期我母亲诊断出子宫内膜癌早期,已经做了手术,医生让手术后辅助放疗,在信阳已经申请了门诊慢性病,指定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本月1号办理,电话咨询当地医保局,也是审核通过了,11月15日生效,本月月初我目前在住院部放疗,16日出院,但是出院后17日医生医生开的放疗单,门诊单,始终无法刷的起门诊慢性病直接报销,一直显示该参保人在相同时间内存在已等记就诊日期交叉,这是什么原因呢,本身该病就花费巨大,想着可以直接门诊慢性病结算,较少负担,是因为当月有住院吗?16日我们也办理了出院,请尽快回复我们,我们好接下来继续治疗为感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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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11-26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已通知市医保局办理完毕。经查,11月15日,你母亲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后,到医院门诊拿慢性病的药无法直接报销,医院结算时显示有住院交叉。工作人员于11月22日、23日与你本人联系,了解到你母亲的药费已经报销,该问题已解决。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