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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信阳罗山稻谷重金属镉超标无法卖粮
提交时间 2019-11-29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家里是罗山县子路镇的种粮大户,今年稻谷收割之后,近日去国家粮食储备库卖粮,被告知稻谷中重金属镉残留量为0.27毫克每公斤,国家规定标准为0.2毫克每公斤,因残留超标不予收购;请问作为农民这些重金属含量超标的稻谷如何处理(是否有权威复检渠道),污染到底来源于哪里,几百亩田的土地承包费用及投入的种子、农药、化肥、雇工、机械成本很大,因重金属镉残留量超标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们该如何主张赔偿?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2-02
回复内容 你好!粮食收购问题,请向罗山县粮食局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