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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罗山县碧桂园霸王合同,
提交时间 2019-03-01
来信内容 市长您好,我是信阳市罗山县竹竿镇张老店村前西组村民张万领,于2019年2月2日信阳市在罗山县碧桂园售楼部,认购了一套房子,当时签认购合同时,售楼顾问只催促快签合同,并没有拿售房合同给我看,当时签了认购合同交了两万定金,双方约定2月12日前前售房合同,我2月11日去签合同,看了售房合同范本对合同内延期交房,质量保证等几条有异议,要求他们修改合同或另签一份协议,售顾问说售房合同已在城建局备案不会因任何人修改合同或增加协议,签了认购合同必须要签售房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定金没收,合同法上双方就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责任不在双方,协商不了的双方可解除合同退还定金,我不算违约,就应该退还我的定金,碧桂园售楼顾问却以签了认购合同不签售楼合同就是违约,没收了我两万定金,还将签约日期从2月12号延长到2月16号在延长到2月28号,在2月11号我到罗山县12315投诉指挥中心投诉,指挥中心人员联系他们调查调解,他们还是说只要不签售房合同就是违约,不存在调解,随便我诉讼,12315中心工作人员说对方不同意调解他们也没办法,让我去上诉,我在福建鞋厂务工都是准时上班请假不好请扣钱也多,没时间诉讼,2万块差不多我务工一年的收入,我们家刚刚在当地政府的大力帮扶合全家努力下脱贫,因孩子马上要高中家里三代10口人挤在一起多年,现在孩子大了挤不下全家就商量凑钱首付一套房子解决眼前住房困难,现因与罗山碧桂园售楼部就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合同签不了,碧桂园就说我违约没收了我2万定金,这可是我的血汗钱,我请求政府帮帮我,帮我要回我的2万血汗钱,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4-26
回复内容

你好!经市长热线办协调,目前你的定金已退还。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