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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请求解决申城花园小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提交时间 2019-10-16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您们好! 我叫沈阳,电话13650180376,第3次实名求助。编号20190927171330017的信件,已收到处理意见,谢谢您们! 我想建市长信箱的目的是为了给广大普通老百姓提供一个便捷的可以直接与市领导沟通的平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渠道吧,可是,不得不说,收到您们的处理意见,还是很茫然、很无助。信件内容分明是求助,不是咨询,是期盼通过市长信箱把反映的问题直接督导至能真正处理的主管部门,使问题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但是并没有得到:已责成XX部门办理的字样,或者“应该怎样怎样办理”这样有价值的指导。打过您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6369697,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登记,那我们该怎么办、怎么办呢,还是无助、无助和无望…… 作为购房者,我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且2010年购买时,该楼盘已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件,在老百姓的眼中,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这栋楼盘就是合法的,就是可以放心购买的,现在房屋买售交易完成了,怎么就成不合法的了,政府主管部门凭什么就不给办理不动产登记呢,明明白白写着“信市国用(2009)第(20313)编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建字第411501200900019批号的规划证”、”4130002009070801批号的施工许可证”、以及“(信)房预售证2010029号”,难道不是信阳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吗? 既然不能办理竣工和人防验收,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该楼盘存在问题,发现了这个问题为啥不及时解决呢?如今却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和人防验收的名义不给办证,请问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和人防验收的房子为什么允许建设,过程中主管部门的监管在哪,是否有失职之责呢,现在房子交付给购房者了却不给办证,不是为难老百姓吗,可不可以理解为主管部门帮开发商合伙欺骗老百姓呢?让老百姓来承担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或失职之责吗? 我们伟大的祖国解放70周年了,改革开放也40周年了,70周年阅兵式上,我们国家的武器装备样样领先世界,时代日新月异、与时俱进,真是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家乡仍有官老爷的作风还停留在国民党时期,为老百姓办点事怎么就那么不情愿呢? 如今在习大大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举国上下政通人和,清明达治,不信没有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领导,我坚信肯定是有的! 第3次请求您们安排相关部门切实解决申城花园小区购房者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非常感谢! 区区一打工者,置一套房倾尽十几年的心力和血汗,不能办证怎么能安民生之心?就像生为公民却没有户口和身份证,哪个人愿意成为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黑户?主政一方的领导可以无视您辖区老百姓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吗?而且2010年购房至今已近10年,人生能经得起几个十年的等待,迫切期待尽快解决办证问题为感,否则必将继续维权、不屈不挠、不惧权势。 2019.10.16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0-22
回复内容

你好,经调查,申城花园小区项目系信阳隆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所建。因该小区1号楼、2号楼超规划违建,导致未通过峻工验收,造成无法进入不动产登记程序。目前,申城花园小区项目被浉河区政府纳入“问题楼盘”攻坚化解工作,信阳隆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浉河区政府完善问题楼盘的相关手续。待该小区问题楼盘相关手续完善后,符合登记办证条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受理登记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