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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息县高中不应该如此草率解聘教职工
提交时间 2019-08-21
来信内容 一,我是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2018年面向全国引进的一名学科骨干教师,去年九月份我顶着与家庭分离和从原单位辞职的决心来到了息县高中,我同其他首批新招来的教师一起克服各种困难在息高开始了新的工作。由于劳动强度过大再加上个人身体当面的一些原因,我于今年三月份办理了请假手续和工作交接后离校回家休息。接下来争议出现了,今年四月份请假到期后考虑到身体恢复情况我通过电话打算与学校续假,但学校以我不亲自到校办理正规请假手续为由不予批准。随后学校于五月份停发了我的基本工资和上一年的绩效奖金,接着学校又在今年七月份给我发来通知要求我要么到校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自动离职,我于八月五日赶到学校并当面向李校长写了前期书面情况说明并承诺随时可以回校工作。正当我在家准备回校上班时,突然于八月十五日接到学校办公室通知我被学校解聘了。这个结果令我十分吃惊一时也无法接受,可能是李校长为了维护学校的尊严和权威也可能是李校长为了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然而此次解聘对我造成的影响太大了,我不仅损失了息县引进人才应得的安家费和房产财产费,而且也丢失了工作和今后的生活保障来源。我认为学校的处理有点粗鲁和霸道,李校长只顾及到了学校家长式的尊严而没有从对教职工进行人性化关怀的角度考虑。虽然我在请假这件事上有些地方做的是有点不太合适,但是处理和协调的方式还有很多,为什么要做出解聘这种极端的处理方式呢?我也知道学校刚刚成立百废待兴领导们的压力也非常大,但是也不能把这些压力都转嫁到我一个人身上把我当做牺牲品处理吧!我请求领导明查,我要求学校1.恢复我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2.弥补我精神和财产损失共计88万元。申诉人息县高中张骥16692370159 二,息县高中在我未离职解聘的情况下已于四月份停发了我的工资、奖金和绩效奖励金。现在按我8月份被解聘办理离职手续,息高共欠我的费用如下: 一,5、6、7、8四个月的工资和奖金约2万元。 二,2018-2019学年全年的绩效奖励基金3万元。 三,安家费5年共计15万元,则我第一年应得安家费3万元。 四,在我生病办理请假手续且正准备回校上班期间学校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属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给予我精神抚慰金暂按10万元计算。 五,此外,由于被学校解聘造成我失去了工作和生活保障,同时还损失价值70万息县大产权人才分配房资格。 截止目前学校共欠我各项费用初步合计为88万元。以上费用不包含因从原单位离职对我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包括原单位编制、职称、工资、工作津贴、职务津贴、高考奖金等),根据需要随后另行计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9-24
回复内容 你好!该问题请你向县人事局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