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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居民用电
提交时间 2018-10-11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光山县百泰中央花园的业主,代表本小区八百多户业主向您反映居民用电贵的问题,按规定居民用电为0.56元每度,可以自己电业局交费或网上缴费,实际本小区用电由物业把控,向业主收取0.8元每度,自己在电业局交不了电费,问物业要电费收取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他也没有,就一句话爱交不交,有本事你让电业局给你装电表,然后我们去电业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说让我们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并提交申请,由电业局跟物业协商,如果物业同意就好,物业不同意他们也没办法,说是变压器是物业买的,电业局把电卖给物业,物业再卖给业主,双方互相推脱,我们业主也很无奈,不交沒电用,不知道电力法和消费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居民的合法用电权利变成某些人谋利的工具,2016年小区业主代表跟县政府和电力公司反映多次,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这才给市长您添麻烦!希望您能关注!让我们能有依法用电的基本生活权利。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10-11
回复内容 你好!请你小区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电业部门提请一户一表申请,并根据《物业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