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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交通认定书下达双方都签字了,交警扣我车不放
提交时间 2019-03-18
来信内容 2019.3.16下午4点在京港澳高速960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3.18日双方在信阳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开责任认定书我全责,后双方无异议都签了字,对方提走自己的车,交警继续扣了我的驾照行驶证和车辆!这合理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4-28
回复内容 你好!请你向交警法制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