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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关于南京大道(九方购物广场门前)人行道停车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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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4-03 |
来信内容 | 4月3日下午15:15左右,我给九方购物广场送货,由于疫情原因,目前只能从前门进出,后门封闭,九方超市门前属南京大道,人行道边上规划有停车位,规划线虽然磨掉了一些,但依然清晰可见,我看见车位上都停了车,我也把车停在停车线内,然后到超市上货。等出来时,发现车前挡玻璃上被羊山新区城市管理局贴了违停告知单;我想知道,如果规定不让停车,那就应把白色的停车线全部不留痕迹的彻底清除,在醒目位置标示禁停字样;如果这样,我们还停在那里,该罚,否则市民都会认为停车线内停车理所当然。以上请领导了解实情,调查研究一下,责任到底归谁?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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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4-15 |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请你向信阳市交警支队法制室提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