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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房管中心履行该通知第第(十一)项公开其未网签的可售楼,责令该项目履行该通知第(一)项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提交时间 2019-09-30
来信内容 根据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商品房预售许可公示(第020号)幸福玫瑰园项目1-3,5-8楼已取得预售证,应该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信政办〔2011〕10号 文件第(一)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再根据该通知 第(十一)项: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请求房管中心履行该通知第第(十一)项公开其未网签的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给我,责令该项目履行该通知第(一)项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0-24
回复内容 你好,请向市房管中心信访办6789220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