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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村委占用农民用地,多处申诉,一直拖诿不给处理。
提交时间 2018-10-17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高梁店乡高塆村村民,我父亲于2018.1月去世,父亲生前2004年从邻组村民手里购买一块自留山的使用权,又于2005年用自家耕地与自己组村民调换了另一块自留山 ,并同时就两块自留山签定了相应的协议),这两块自留山交界相临 。 现村委在2018.9月10号左右,在未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私下与其中一位村民达成了协议,进行了村建房的使用。我们多次向村委反映及出示证据,村委均以国家无偿征用为理由,不予补偿。其间我们也多次向乡委反映,但一直未有收到乡委给予的正面回复。 中间我们也考虑过司法维权,但村委在司法局也有认识的人,这样就变成我们老百姓维权困难重重,有苦说不出,即使成功,也是跑断腿,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在此留言,希望市领导能进行公正的调整及给予回复。 万分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10-18
回复内容 你好!该问题请你直接拨打平桥区区长热线电话891234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