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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开发商违约,不按付款节点付款,产生纠纷,下欠工程款2800多万及其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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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9-18 |
来信内容 | 2014年初河南锦鸿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陆永勇(身份证:413025198006010318 电话:13903970188)的光山县锦鸿康泰城开发项目1号楼工程,原与河南双扶建筑工程队(夏新华)签订合同,包工包料进行建筑施工。由于陆永勇不履行合同,付款节点不支付工程款,夏新华被迫退出该建筑项目。三月中旬陆永勇又请来潘学富,胡正康等加以核算夏新华建的工程,估算价值柒百零叁万元(7030000.00),潘学富,胡正康等人以七百零三万买断夏新华所建工程。买断之后一号楼所有承建工程皆归潘学富,胡正康等人已以包死价每平方1255元包工包料建造。谈妥之后他们在2014年3月3日先期筹资500万打到陆永勇账上。14年4月26日,潘学富等与开发商在光山城建公司资质监控下签订承建合同并重新开工建造至12层时,2014年年底因光山幸福花园坍塌事故,刚好幸福花园也是城建公司监管下施工,故此城建公司被取消资质。停工130余天。之后陆永勇又找来河南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建筑资质并监管潘学富,胡正康等投资股东一号楼的承建。巨力公司进来后,开发商再次重新与胡正康作为承建方代表签订合同,依然是合同包死价每平方1255包工包料。另外约定用一号楼十八套房子作为抵部分工程款。然后走了个招标的程序,正式归属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承建。此后在合同条款约束下,胡正康等人垫资在巨力公司委派项目经理,安全人员,质量人员监管下,质量达标,进展顺利。 付款节点之前巨力公司建筑投资股东全力履行合同约定,积极筹资,严把质量。可到了十六层付款节点,陆永勇应付520万工程款。此时陆永勇原形毕露,违背合同 第七,八,十条规定。经胡正康多次讨要,仅拨付45万。双方在交涉时,陆永勇的打手降胡正康头部用玻璃杯打成轻伤(派出所有备案)。胡正康等人为了工程进度,不得已继续筹款,在巨力公司质量监管下继续建造,于2015年12月9日25层主体封顶。陆永勇应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五十五,两千多万,多次催要,断续付了931.933万元。占应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二十。加上十八套房子抵工程款885.0220万元。工程总款4657.3677-931.933-885.0220=2827.8020,即下欠2827.8020万元。另外,陆违约,要承担合同约定违约金。 二、胡、潘等人将陆及他的公司起诉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调解,法院判决,陆永勇戏弄法律,不仅判令不服,并将经胡正康等人申请保全的,保全期限:2017年1月19至2021年1月19日。法院查封的陆永勇的30套房子被陆永勇私自拆封,并大部分已售出,公然对抗法律。 鉴于我们包工包料,自己出钱进料,债主催债,自己出力,工资无法兑现,劳民伤财的困境,于2016年开始上诉上访(你上诉他反诉,没理缠个理,断章取义,无限拖延时间,官司已打近四年)。2017年8月20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予15民初84号判决书,判令三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046.5853万元。法院对抵扣工程款的十八套房子(房产归建筑方)确认并支持。 判决下来之后,不仅没付一分钱,还私自将被保全的房子出售。我们申请中院解决,陆永勇各种理由开脱,至今无任何解决措施。难道法院不能判令保全之后的房子买卖无效吗? 尊敬的上级领导,各执法部门,陆永勇欠工程款2800多万,不是个小数字,牵扯到多少人的血汗。我们时刻面临着讨薪讨债的围追堵截!投资的垫资,工人的工资,我们的进料未付款,连锁反应多少人钱讨而不还,多少家痛心不已。所有的源头都是陆欠工程款不付造成。 陆氏兄弟在光山的作为,多少人深恶痛绝。光山最凶残吃人不吐骨头的黑道头目。 据此呈请责成对口执法单位专项尽快落实处理! (一)转责成法院,根据《合同法》《财产保护法》《工人权利保护法》依法追究陆永勇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依法追偿欠款。 (二)转责成公安、司法、打黑办,将陆永勇违法乱纪行为记录备案,列入无赖黑名单。 (三)责成当地行政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为民讨回欠款,维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至此馑呈 上级政府和对口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若调查,我们可提供 1、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2、18套房选房号单,认购协议书 3、建筑承包合同 举报人:胡正康 潘学富 胡宗旺 祝凤叶 段守贵 赵胜礼 谢文虎 李敏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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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10-17 |
回复内容 | 你好!涉法涉诉问题不在我办受理范围,相关事宜可拨打司法热线12348进行咨询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