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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光山县百泰中央花园小区和谐物业涉黑长期侵害业主权益
提交时间 2019-04-19
来信内容 光山县百泰中央花园小区和谐物业长期侵害业主权益. 敲诈勒索罪。和谐物业要求业主不管什么时间入住,物业费一律从它规定的时间计算;私自涨价天然气入户费、闭路电视入户费、可视门铃费等。 寻衅滋事罪。未经业主同意和相关部门许可,侵占地上公共停车位、绿地等属公摊面积建设车棚、强占人防工程建地下车库,然后又卖给业主,重复买卖,违法多次获利,侵害我们业主利益。业主不知情,也没有任何授权即代替业主签字验收房屋,侵犯业主权利。物业长期侵占小区业主“老年活动中心”作为物业管理用房。辱骂打压维权业主。2014年9月4日夜晚8:30分左右,物业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数人闯入小区广场殴打正在开会的维权业主刘华军等人,致张平善老人脑裂,第六、七根肋骨断裂。 强迫交易罪。强制服务到期不走、拒不移交资料。业主委员会2014年8月成立后,业主大会即通过解聘和谐物业的决定,其与开发商所签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即行失效,至目前业主委员会也没与物业续签任何合同。2014年9月26日,和谐物业自己也在小区贴过一个公告声明:与开发商所签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已到期,“于10月底之前即将撤离”。强制垄断售卖房屋装修用沙、强制征收吊沙费用。业主装修房子用的都是和谐物业强制提供的沙子、吊沙也是他们指定人吊的,收费多少物业说了算。 物业长期霸电,私自售电违规收费。物业违规代收电费,存在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不合理分摊变压器、供电线路损耗,收费不提供正式票据等。物业强制加价收费、搭车捆绑收费。小区装修时前500度电是1块钱一度,后期未与广大业主或业委会商量,也未报批物价部门,物业擅自提高电价,一律0.8元/度。本小区公用照明费分摊极不合理,存在两道收费现象,一道是物业费里收取,一道是充电费收取。 违反物价法。多年来一直强行按一级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未报批物价部门也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由开始入住时的0.85元上涨到现在的0.95元/平米。 偷税漏税罪。物业收取的物业费、电费、天燃气入户费、闭路电视入户费、可视门铃费、吊沙买沙费、购买车棚车库等均不开发票,只给收条,不盖财务章,收费人只写姓不写全名、不写单位全称。 肆意违法。强占地下人防工程及其权益。收取小区业主人防费30元/平米,私自改成车库强迫业主购买。开发商及物业侵占东西入口通道面积建设边房,至今每栋楼都无合格消防通道。电梯长期没有消防照明,也没有消防电梯,电梯年审成摆设。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7-31
回复内容

你好,核查情况如下:1.关于信访人反映物业擅自提高电费、物业费、天然气入户费等费用,且拒不开具发票问题。电费:因该小区开发商未将电力设施移交电力部门,业主不能直接到电力部门交费,目前暂交由物业公司代收,电力部门对民用电和商业用电按照6:4的比列收取,目前按0.8元/度收取电费,符合转供电相关政策。物业费:按照政策物业费不需报物价部门审批,属市场调节,由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进行收费公示。该小区楼房十二层,收取每平方米0.95元物业费,与同类小区差不多。燃气入户费:是燃气安装材料费,由开发企业为燃气公司代收,每户3000元。发票:该小区物业为和谐物业公司,该公司每年都向税务部门申报营业收入情况,税务部门每年也都到该公司进行审核、稽查,该公司属于免征税范围;2、关于信访人反映物业侵占消防通道用于建房问题。经查,该小区建门岗房是为了业主的安全考虑,为业主服务,同时已留充足的消防通道;3.关于信访人反映侵占公共用地搭建车棚、强占人防工程搭建地下车库问题。县相关职能部门已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督促小区开发商进行了整改,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相关产权证件已办理到位;4、关于信访人反映物业公司未撤离小区的问题。经与你联系,你表示没有反映上述问题。据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称业主委员会未与该公司解除合同。县住建局已约谈了和谐物业公司负责人,告知其如业主大会决定解聘其公司的物业服务,要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约定的时间撤出物业管理区域,且已督促小区开发商尽早将小区电力设施移交电力部门,实行终端管理;县物价部门已责令该小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对电费、物业费、天然气入户费等费用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业主满意度。